张咏,字复之,自号乖崖,濮州鄄城(今属山东)人。太平兴国间进士。累擢枢密直学士,真宗时官至礼部尚书,诗文俱佳。
宋太宗太平兴国五年(980年)进士。授大理评事、知鄂州崇阳县。淳化四年(993年),擢枢密直学士。淳化五年(994年)八月知益州。宋真宗咸平元年(998年),拜给事中,迁户部使,改御史中丞。真宗咸平五年(1002年)张咏再次镇蜀,认为铁钱过重,创立了交子制度,以王昌懿为首的十六家富商连保发行交子,一张钞票抵一千文铜钱。景德三年(1006年),复掌三班院兼判登闻检院。景德四年(1007年),知升州。大中祥符五年(1012年),改知陈州。八年(1015年)八月卒。谥忠定。
张咏能诗,无尽居士说他的《题庭竹》等句,“句清词古,与郊、岛相先后”,《宋诗钞》称“雄健古淡有气骨”。杨亿《西昆酬唱集》收其诗2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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